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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参展企业须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加盖公司章后传真或邮寄给我公司。 2、我公司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后,即为参展企业签定协议。 3、参展协议书签定后,参展商在5天内应付展位费的50%作为参展订金,余款在展会开幕前两个月付清。逾期不付,承办单位不保障确认之展位。展位变动敬请原谅。 4、参展企业支付展位费时,请通过银行汇款,用支票时,请在支票抬头填写承办单位名称,请勿付现金和无抬头支票。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,均由参展企业负责。 5、收款单位:广东佛兴英耀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 帐号:440501400905098589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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